目录
编者按
引语
序言
前言
第一部分:始于健康生活
第二部分: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后记——露西卡拉尼什
赠言
鸣谢
关于作者
编者按
本书所述内容是卡拉尼什医生对自己生活遭遇的真实记录。文中涉及的病人姓名均为虚构。每个病例的细节信息,如病人的年龄、性别、种族、职业、家庭关系、出生地、病史以及、或者诊断结果等,也为虚构。卡拉尼什医生的同事、朋友和负责他的治疗医生们,除了其中一个人物用了原名以外,其他人的姓名也为虚构。本书中虚构的人物姓名和诊断内容,如与生者或逝者雷同,则纯属巧合,绝非有意为之。
引语
你探求死亡中生命的样子,
见证呼吸化为空气。
新人未知,旧人已逝。
身体会老死,但灵魂不会。
读者们,活在当下,方入永生。
————布鲁克男爵福尔克·格莱维尔《卡伊利卡83》
序言
亚伯拉罕·维盖瑟
我对于保罗·卡拉尼什的了解从时间顺序上来说是倒叙式的。所以,当我现在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与其说在写书的序言,还不如说是在写他的后记。敬请谅解,我只是在他去世后才有机会了解他。当我对他有深入了解的时候,他已不在人世。
年2月初的一个难忘的下午,我跟保罗在斯坦福大学见过一面。他刚刚在《纽约时报》上发表了一篇专栏文章,题为《我还能活多久?》。这篇文章引起了非常大的反响,收到了大量读者反馈。接下来的几天,反馈还在呈指数级地增长。(我是一名传染病医生,所以请允许我不使用“病毒性增长”这个词。)在这之后,他提出想来跟我聊聊,寻求在文学经纪人、编辑、出版手续等方面的建议——他想写一本书,就是这本你现在正在读的书。记得当时阳光从我办公室窗外的玉兰树中间洒落进来,照亮了屋里的场景:保罗坐在我面前,秀气的双手安静地放着,有着预言家气质的大胡子,深色的眼睛不断打量着我。那个场景有着维梅尔作品的画质,如投影机般的清晰分明。我当时在想,这样的经历非常难得,我一定会记住它。由于保罗被诊断出癌症,我不仅从中了解了他的死亡过程,也了解了我自己的。
那天下午,我们谈了很多。他是一名神经外科首席住院医生。我们也许在哪里有过交集,但都记不起来是否治疗过同一个病人。他告诉我他在斯坦福念的是英语和生物学专业,然后继续留校攻读了英语硕士学位。我们谈到了他终身热爱的写作和阅读。我很吃惊,凭他的水平,可以轻而易举地当一个英语教授。在他人生中的某个节点上,他确实走上了这条文学之路。但是,就像《圣经》中保罗听从召唤去了大马士革一样,他也听从召唤成了一名医生,只不过还一直想着哪天以某种形式重返文学界。也许,有一天可以写一本书。他觉得既然有时间了,干嘛不写呢?然而,时间却是他现在最紧缺的东西。
我记得他面部憔悴,但仍露出一丝苦笑,有点故做开玩笑的样子。他刚经受过癌症的折磨,一种新的生物疗法起到了一些治疗效果,让他得以坚持下去。他说念医学院的时候,他以为今后会成为一名精神病医生,但后来喜爱上了神经外科。这种喜爱,胜于喜爱研究复杂的大脑结构,胜于渴望训练自己的双手完成一个令人惊叹的手术。这是一种对病人,对他们所受遭遇的爱和同情,希望能够为他们做些什么以减轻他们的痛苦。我的学生正好也是保罗的助手,我从学生那里听到对他的评价更多:他坚定地相信自己的工作在道德层面上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然后,我们谈到了他的死亡问题。
那次见面后,我们一直通过电邮联系,但从未见过面。一方面是因为我要忙自己的事,另一方面我觉得我应该要尊重保罗的时间安排。如果他想找我,自然会联系我。我相信他会把我当朋友的。我经常惦记他和他太太,想问问他是否还在写作,是否能抽得出时间?作为一名从业多年,工作繁忙的医生,过去我一直在努力挤出时间来写作。我想告诉保罗,一个知名的作家曾经对我说过:“假如我是一名神经外科医生,当我告诉客人我要离开一下,去做一个紧急的开颅手术,肯定不会有人说什么。但是,如果我让大家在客厅等着,自己上楼去写作的话,那就……”不知道保罗是否也觉得这很好笑。哪怕他借口说要去做一个开颅手术,实际是去写作的,这也完全合情合理。
保罗在写这本书的同时,在《斯坦福医学》期刊上发表了一篇短小但却相当了不起的文章,写的是他关于时间的一些想法。我在同一期期刊上也发表了一篇,就在他的文章边上。直到拿到杂志的时候,我才知道他也给这本期刊写文章了。读了他的文字,我对保罗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这从他发表在《纽约时报》上的文章已可看出:作品相当震撼。不管写什么,保罗都可以得入木三分。但在他生病的情况下,他只写了时间和时间对他的意义,这令人很难过。
但是,我还是要再强调一下:他的散文令人过目难忘,堪称妙笔生花。
我一遍又一遍地重读保罗的作品,试图理解他想表达什么。首先,他的作品悦耳动听,颇有盖威·金内尔的风范,基本属于散文诗。(“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你和你所爱的人/在米拉波桥边的一间叫ZincBar的咖啡店里/酒在竖着的酒杯中盛着……”这是金内尔诗歌中的句子。有一次我在爱荷华市一家书店里看到他连书都不用看,就把这首诗背了出来。)其次,他的作品还有一些别的韵味,好像来自于一个古老、比ZincBar还要时间久远的地方。过了几天之后,再次重读他的作品,我又发现:保罗的写作风格像托马斯·布朗。布朗在年写了《一个医生的宗教信仰》这篇散文,作品是用古体的文字和语言写的。那时我还是个年轻医生,就像农民誓将沼泽地里父辈没有排干的水排干一样,对这本书爱不释手,秉书啃读。然而,怎么也读不懂,但又很想知道书中的奥秘。就这样,书本放下又拿起,感觉不太适合我,但是从字面上看,又似乎应该有些帮助。即使我使劲了全力,也依然似懂非懂。我想,可能是因为我缺少一些关键的悟性来理解这些文字及其背后的含义吧。
你也许会问,何必这么较劲呢?谁又会在乎一本《一个医生的宗教信仰》呢?
我的偶像威廉·奥斯勒在乎的。奥斯勒是现代医学之父,卒于年。他很喜爱这本书,将他摆放在床头随时阅读。他要求把《一个医生的宗教信仰》这本书带进棺木。我一直没能像奥斯勒那样看懂这本书。经过无数次的尝试,过了几十年,这本书方才其义自见。(这也要感谢新版书使用了现代文拼写)。我发现其中的奥妙在于要大声朗读出来,要完全体现出韵律和节奏:“我们是不平凡的一群人,忘我地探索着:人类发源于非洲,进化的奇迹体现在我们身上。我们是勇敢、富有冒险精神的自然界的一份子,发挥着聪明才智,在知识的框架下进行系统地研究,而其他人则在相互割裂、浩如烟海的资料中苦苦摸索。”当你读到保罗这本书的最后一段时,大声读出来,你会发现那是跟上面这段一样的长句子,并且会伴着韵律用脚打起拍子。但是,如果是读布朗的书,那还是算了吧。我觉得保罗就是布朗第二。(或者,如果说时间是一种幻觉的话,那么布朗就是卡拉尼什第二。这确实是个伤脑筋的问题。)
之后,保罗去世了。我参加了他在斯坦福教堂的葬礼。教堂气势恢宏,没有活动接待的时候,我经常会去那里坐坐,感受那里的灯光和寂静,每每都有重新焕发的感觉。参加仪式的人很多。我坐在一边,听保罗的好友、牧师和兄弟感情激动地回忆着过去那些感人的事。保罗虽然离开我们了,但是很奇怪,我觉得我对他的了解反而越来越深了,胜过我在办公室跟他见面的时候,也胜过拜读他文章的时候。教堂里,保罗的形象随着亲友的讲述逐渐丰满起来。斯坦福纪念教堂的圆顶高高耸立,在此缅怀这样一位虽然死了但仍然活在人们心中的人来说,是再合适不过了。他可爱的妻子和女儿、伤心的父母和兄弟都在现场。成群结队的朋友、同事和以前的病人把现场围得水泄不通。大家的脸上表情平静、面带微笑,好像发现教堂里有什么漂亮的东西似的。也许,我的表情也是那样,因为我们眼含泪水,在葬礼的仪式和颂歌中懂得了人生的意义。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意义:我们不再干渴,不再饥饿,与陌生人畅所欲言。这些都是保罗带给我们的。
但是,直到我拿到这本书的手稿时,也就是保罗去世后的两个月,我对他的了解才超越了一般朋友的程度(如果有幸他把我当朋友的话),终于真正了解了他。读完此书,我承认自己还有很多不足之处,特别是书里展现出来的诚实、真实让我赞叹不已。
坐下来开始读吧,看看这样揭示自己需要多大的勇气。但是,最重要的是知道活着意味着什么,如何死后还能通过你的文字来深刻影响他人。在一个异步通信的世界里,当我们常常沉迷于电子屏幕、盯着手上那个嗡嗡作响的方形物体的时候,当我们把注意力耗费在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上时,停下来吧,跟这位已经离开我们的同事来一场心灵对话吧。他永远活在我们的记忆中,听听他是怎么说的。在读他文字的同时,思考一下你会如何作答。书里有保罗给我们的讯息。我收到了,希望你们也能收到。这是保罗送给我们的礼物。好吧,开始读吧,我就不妨碍你们与保罗沟通了。
前言
我翻看着CT扫描片,诊断结果很清楚了:肺部遍布数不清的肿瘤,脊柱变形,一整片肝部也被侵蚀了。癌症已经大面积扩散。我是一名神经外科医生,今年是我见习期的最后一年。过去的六年里,我见过很多这样的片子,虽然知道治愈希望渺茫,但仍然会想办法找到对病人最有利的治疗方案。这次情况有些不同,病人是我自己。
这次我不像以往那样在辐射房里穿着防护服和白大褂。我穿的是病号服,一边输液,一边用着护士留给我的电脑看扫描片。在病床边陪我的是我的太太露西,一名内科医生。我把片子按顺序又看了一遍:肺部窗、骨窗、肝脏窗,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从前到后,就像当初我刚接受培训时那样,期望有什么新发现能够改变诊断结果。
医院的病床上。露西平静地,一字一句地好像念剧本似的说道:“你觉得会不会不是癌症,而是另一种病吗?”
“不会。”我说道。
我们彼此紧紧相拥,就像年轻的情侣那样。过去的一年,虽然我们俩都怀疑癌细胞已经在我体内扩散了,但我们都不愿意相信,甚至回避讨论这个问题。
大约六个月前,我的体重开始下降,并且背部疼得厉害。早上穿衣服的时候,先是皮带收紧了一格,然后又收紧了两格。我去找了我的健康医生,她是我在斯坦福大学的同学。她妹妹是个神经外科的实习生,但有一天突然病逝了。所以,她对我的健康似母爱般地格外关心。但我到她办公室找她的时候,里面却是另外一位医生,原来她还在休产假。
我穿着薄薄的蓝色病号服躺在冰冷的检查台上,向医生说明症状。我说:“当然了,如果这是在学校答辩上的一个问题——35岁,莫名其妙地消瘦,伴有新发的背部疼痛,很明显是C选项-癌症。但是,也有可能我最近工作太辛苦了。谁知道呢。还是做个核磁共振确诊一下吧。”
“先拍个X光看看吧。”她说。背部疼痛的核磁共振检查比较昂贵,不必要的过度检查最近成了国内节约医疗费用的热点话题。当然,做什么样的检查还得根据医生的需要。虽然X光透视对癌症来说作用不大,但很多医生仍然觉得在初始阶段就做核磁共振确实有些过了。她接着说,“X光透视不是非常灵敏,但初始阶段还是可以的。”
“做个屈状延伸X光透视吧,也许比较客观的诊断结果会是狭窄性脊椎前移。”
从墙上挂的镜子里,我看到她在谷歌上搜索着。“这是骨折的一种,5%的人可能患上这种病,这也是年轻人经常背部疼痛的原因。”
“好吧,安排做这个检查。”
“谢谢了。”我说。
为什么穿着医生制服时我感觉很有权威的样子,然而穿上病号服后就显得这么言听计从呢。事实是我比她更了解背部疼痛。作为一名神经外科医生,我接受的培训有一半是针对脊柱不适的。它真的会影响相当大比例的年轻人,并且导致三十多岁就患上脊椎癌吗?患上这种疾病的概率不会超过万分之一。即使患病概率再大倍,也没有患上脊椎炎的概率高。也许我真是在自己吓唬自己。
X光透视检查结果还不错。我们分析病情的原因可能是工作劳累和身体老化。约定了下次复查的时间后,因为当天还剩下最后一个手术要做,医院了。体重减轻的情况有所放缓,背部疼痛也没以前那么严重了。一剂适量的布洛芬就能帮我度过一天,毕竟,这种一天工作14个小时的日子也快到头了。我从一名医科学生到神经外科教授的历程即将完成。在不懈努力地接受了10年的培训后,我决定再坚持15个月,直到住院医阶段结束。我获得了来自于上级的尊重,赢得了知名的国家级奖项,也收到了几家颇有实力的大学发来的聘请信。我在斯坦福的课程主任最近跟我谈了一下,他说:“保罗,我相信无论你申请什么工作,你一定都是那个首选的候选人。告诉你吧,我们很快将开始招募研究员,就像你这样的。当然,现在还无法承诺你什么,但是你该好好考虑一下。”
到了36岁,我已经到达了事业的顶峰。我期待着去自己的福地,从基列到杰利科,再到地中海;期待着跟露西和我们将来的孩子在海上小艇上度周末;期待着背痛会随着工作紧张程度的降低而有所好转,生活也更有条理了;期待着自己越来越像个称职的父亲。
然而,几周之后,胸口开始一阵一阵的疼痛。是不是上班时撞到什么地方了?还是肋骨撞裂了?夜里醒来时常常浑身是汗,床单都湿透了。我的体重又开始下降了,而且比以前下降得更快,从磅到了磅,还伴有持续性的咳嗽。看来确诊无疑了!一个周六的下午,我和露西在旧金山多洛雷斯公园一边晒太阳,一边等她姐姐。露西瞥了一眼我的手机,看到屏幕上显示的是医学数据库的搜索结果——“30-40岁得癌症的可能性”。
“不会吧”,她说,“没想到你会担心起这个问题。”
我没吭声,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
“你想告诉我吗?”她问道。
她很沮丧,因为她也一样担心着我。她很沮丧,因为我没告诉过她。她很沮丧,因为我承诺过要给她的生活看来无法兑现了。
“能告诉我为什么不想让我知道吗?”她问道。
我关上了手机,说:“我们还是去吃个冰淇淋吧。”
我们本来打算下周去纽约拜访几个大学老友的。也许晚上睡个好觉,再喝几杯鸡尾酒能让我们俩的感情恢复过来,也能让我们紧张的婚姻关系缓和一下。
可是露西有了另外的打算。临出发前的几天,她提出来:“还是你一个人去纽约吧。”她打算搬出去住一个礼拜,需要点时间好好考虑我们俩的婚姻问题。她语气平静,反倒让我更加不知所措了。
“不,不会吧……”,我说道。
“我很爱你,这也是为什么让我困惑的地方。”她接着说:“但是,我感觉我们彼此从婚姻中想得到的东西不一样。我们貌合神离。我不想要碰巧才能知道你的担忧。当我告诉你我感觉孤立无助时,你却置若罔闻,没把它当回事。我需要做出一些改变。”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你也知道现在做住院医生确实很辛苦的。”我说道。
事情真的有这么糟吗?神经外科医生的训练是所有医学专业中最严格、要求最高的一种,它确实影响到了我们的夫妻感情。无数个夜晚,我很晚才下班。到家时,露西已经睡了,我一下子躺在在客厅地板上,感觉筋疲力尽。无数个清晨,天还没亮,我就又爬起来上班去了,露西还没醒。但是,我们现在正处于事业黄金期,很多主流大学都想要我们俩:招我去神经外科,招露西去内科。我们共同经历过了人生中最困难的阶段。我们不是谈过很多次了吗?难道她没意识到现在提出分手是个很糟糕的时间点吗?难道她不知道我的“住院医生“实习只剩下一年了,并且我很爱她,我们距离我们想要的生活已经如此接近了吗?
“如果只是因为‘住院医’这个原因,我还可以坚持。”她说道,“我们已经在一起经历这么多了。可是,问题真的不在于‘住院医’?你真的相信当了神经外科主治医生后,一切就都会好起来了?”
我想表现得开明一点,主动提出来不去纽约了,而是去看露西几个月前建议我去看的医生。可是,露西坚持要一个人独处一段时间。那一刻我好像拨开了困惑的迷雾,一下子想通了。“好吧,随便你吧。”我说。如果她坚持要离开我,我想这段关系也就结束了。如果我确实是患上了癌症,我也用不着告诉她,她就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想过的生活了。
在动身去纽约前,我悄悄约了几次医生,排除了几种年轻人易患的癌症(睾丸癌、黑色素癌、白血病都一一排除了)。神经外科的工作一如既往地繁忙。从周四晚上一直到周五早上,我在手术室里连续做了36个小时的手术,每个手术情况都很复杂——巨大动脉瘤、脑动脉需搭桥、动静脉畸形等等。当主治医师进来时,我才轻轻叹出一身“谢谢”,背靠着墙稍微休息几分钟。只有在出发去机场之前,去往回家的路上顺道拍一下X光片了。我觉得,假使我得了癌症,这会是我最后一次见朋友们了。假如没有得癌症,那就更没有理由取消这次纽约之行了。
我冲回家拿行李。露西开车送我去了机场,并且告诉我她已经预约了夫妻关系修复的课程。
临上飞机前,我给她发了一条信息:“真希望你跟我一起去。”
几分钟后,收到了回复,:“我爱你。我会在这里等你回来。”
在飞机上,我的背部僵硬得要命。到达纽约中央车站准备搭乘火车去朋友家的时候,我一直在跟疼痛斗争着。过去的几个月,我有过几次不同程度的背部痉挛,从轻度无大碍的疼痛到疼得说不出话,再到疼得蜷缩在地板上痛苦不堪,甚至尖叫。疼痛更加厉害了。我躺在候诊室里的一张长凳上,感觉背部肌肉扭曲了,靠大口呼吸来控制疼痛,布洛芬也起不到什么作用了。肌肉痉挛时我就背出每块肌肉的名字,竖脊肌、菱形肌、背阔肌、梨状肌等……
一名保安朝我走过来,“先生,你可不能躺在这里。”
“抱歉啊,”我上气不接下气地吐出几个字,“后背……实在……疼得厉害。”
“那也不行啊。”
不好意思,我得了癌症,快死了。
这句话一直在嘴边没说出口。可是,也许我不是得了癌症呢?也许这只是后背疼痛患者的正常反应。我对后背疼痛是很了解的,包括它的解剖、生理学,以及患者经常用来描述背痛的词语等等,但是我自己却从未亲身体会过背痛,也许疼起来就是这种感觉吧。也许我不想看到这个不祥之兆。也许,我只是不想把“癌症”这个词大声说出来。
我硬撑着站起来,蹒跚着向月台走去。
朋友家位于纽约曼哈顿以北50英里的哈德逊河流域。我到达时已经是傍晚了,受到了十几位老友的热烈欢迎,其中还夹杂着孩子们年轻、开心的欢笑声。接着,就是拥抱,然后一杯冰镇的“风雨交加”送到了我手上。
“露西没一起来?”
“单位突然有事,”我说,:“临时通知的。”
“哦,那太遗憾了。”
“你不介意我把行李先放下,休息片刻吧?“
本想暂时离开手术室几天,在充足的睡眠和休息放松之后,过几天正常人的生活,症状会有所好转,可能也只是普通的背痛和疲劳的症状而已。可是,一两天后,实际情况是没有丝毫好转。
我起得迟,直接摇摇晃晃着去吃午饭了,看到满桌丰盛的菜肴,有什锦砂锅、蟹腿等,但就是没食欲。晚饭的时候,我感到筋疲力尽,又想上床睡觉了。有时候,我给孩子们读读书,但大多数时候,他们在我身上或身边玩耍,又跳又叫。(孩子们啊,保罗叔叔需要休息。你们干嘛不换个地方玩呢?)我记得15年前,我做过一天夏令营的训导师。我在加利福尼亚北部的一个湖边,看着一本叫《死亡与哲学》的书。一群孩子欢快地在旁边玩“夺战旗”的复杂游戏,把我动作他们的“掩体”。想到那一幕我常常忍俊不禁:,身处湖光山色、鸟语花香之中,伴着一群四岁孩子的欢叫声,一个20岁的小伙子竟然在埋头苦读一本关于死亡的书。此时此刻,场景有如昔日重现:不是在塔霍湖,而是在哈德逊河;周围不是陌生的孩子们,而是我的朋友;将我与现实生活隔离的不是一本关于死亡的书,而是我自己的身体,即将逝去的身体。
第三天的晚上,我告诉主人迈克我准备缩短行程,第二天就返程回家。
“你看起来不太好。”他说:“你没事吧?”
“我们来杯威士忌坐一会儿吧。”我说。
我坐在他家的火炉边说,:“Mike,我可能得了癌症,而且不是良性的。”这是我第一次大声的宣布。
“好吧,”,他说:“我知道这种事情是开不得玩笑的。”
“当然。”
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嗯,虽然癌症的诊断目前还没有板上钉钉那么确凿,但我确信是的,因为很多症状都像。明天我就回去查清楚。但愿我搞错了吧。”我说道。
Mike主动帮我把行李托运到我家,这样我就不必一路上带着行李了。第二天一大早他开车送我去机场。六个小时之后,我抵达了旧金山。刚下飞机手机就响了,是我的主治护理医生打来的,告诉我胸透X光片的检查结果:我的两侧肺部模糊不清,好像照相机的光圈长期没盖,被灰尘糊住了。医生说,她也不确信那是什么情况。
也许,她是知道的。
其实,我也知道。
露西来机场接我,直到回到家我才把刚才电话的内容告诉她。我们坐在沙发上,我把情况告诉给她听。她的头倚靠在我的肩上,我们再也没有隔阂了。
“我需要你。”我轻声说道。
“我永远也不离开你。”她说。
我们有个很好的朋友,医院的一名神经外科主治医生。我们给他打了一个电话,请他安排我住院。
我拿到一个塑料手环,所有病人都戴的那种,穿医院病号服,一路上见到的护士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我住进了一间病房,那是过去几年里我看过数以百计病人的地方。在这个房间里,我坐在病人面前,给他们解释最终的诊断结果以及复杂的手术过程;在这个房间里,我恭喜过那些大病初愈,喜获新生的患者;在这间房间里,我宣告过病人的离世。在这个房间里,我在椅子上坐过,在面盆中洗过手,在白板上潦草地写过提示,也换过日历。在最累的时候,我甚至还渴望能在这张床上躺下睡一会儿。现在我终于躺在这里了,可是却怎么也睡不着。
一名我不认识的年轻护士把头探进来说:“医生马上就来了。”
就在这时,我意识到,我一直憧憬着的即将实现的未来,以及我几十年所付出的努力奋斗,都将烟消云散了。
第一部分始于健康生活
上帝的手抚摸着我,上帝的灵魂带领着我,将我置于遍布尸骨的山谷迷雾中,让我在周边行走。
看吧,山谷里的尸骨遍布,而且很干瘪。
然后上帝对我说,人类的儿子,这些尸骨还能活吗?
--------以西结37:1-3,詹姆斯国王
我很确信我永远也不可能成为医生。我家房子上方有个沙洲,我在沙洲上伸展四肢,沐浴阳光。我叔叔也是一名医生。与我其他众多的亲戚一样,之前问过我今后如何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毕竟我转眼要上大学了。我基本都是避免正面回复这样的问题。如果硬让我回答的话,我觉得应该是作家。当然,这个年龄就考虑未来的职业问题显然有些荒诞。再过几个礼拜,我即将离开这个亚利桑那州的小镇。与其说我像一个准备爬上职业阶梯的人,还不如说像一个横冲直撞、即将达到逃逸速度的电子,射入进了一个陌生且炫目多彩的宇宙。
我躺在地上,沉浸在阳光和回忆中,感受到这个小镇正在慢慢变小。它距离我即将入学的斯坦福大学新公寓有15,英里之遥。
我对医学的认知与“缺失”有关,具体来说,就是成长缺少父亲的陪伴。父亲披星戴月地工作,晚上很迟才回家,晚饭就是把冷菜冷饭加热一下。在我10岁那年,父亲带着三个儿子(分别14岁、10岁和8岁)从纽约曼哈顿北面富庶的布鲁克林区搬到了亚利桑那州的金曼。金曼地处一个沙漠山谷里,周围被两个山脉所环抱,外界一般都知道这里是天然气的输送通道。他渴望孩子们能进入他期望的那所大学。他日出而作,为谋生而打拼,想开设一个自己的地区心脏科诊所。除此之外,他也没其他办法给我们支付学费了。他对病人的关爱无微不至,因此成了社区里备受尊敬的人物。当我们在深夜或周末晚上见到他时,他对我们亲爱有加,又是亲又是抱,同时也不忘稍加严肃地教导我们一下:“做第一名其实非常容易。找到谁是第一,然后比他多得一分。”他已经慢慢接受了爱也是可以提炼浓缩的观念。虽然相处时间少一些,但只要有细意浓情,结果也差不多。不知道其他人的父亲是不是这样,不过我知道的是,如果说这是从医的代价,那这个代价实在太大了。
从沙洲上望去,可以看到我家的房子就在城市边缘以外,位于瑟百特山脉脚下。山下的红石头沙漠里点缀着牧豆树、风滚草和船桨形的仙人掌。在那儿,灰尘如魔鬼般地盘旋升起,什么也看不清,继而又消散于无形。地平线向远方伸展而去,消失于远方。我们家的两只狗,麦克斯和丽普一刻也闲不住,每天都象在探险,带回家一些“宝贝”:鹿腿、吃剩下的长耳大野兔(它们带回来接着吃)、暴晒过的马头盖骨、狼额骨等。
我和朋友们也喜欢这样的自由自在。我们在探险、散步、搜寻骨头和罕见的沙漠小溪中度过下午的时光。前几年,我们住在东北地区的郊外,树木郁郁葱葱,马路两边的树木排成一条直线,还有糖果店。而在这里,我觉得狂野、风大的沙漠则别有一番异域风情,颇为引人入胜。我第一次独自远足时只有10岁,那次我发现了一个废弃的灌溉炉篦。我用手指把它扳开,往上一提,看到了离我脸部几英寸的地方有三个白色的丝状网。每个网里都有一只黑得发亮的蜘蛛,身体呈球状,迈着细长的腿,顶着令人恐怖的血红色的沙漏形身体爬来爬去。每个蜘蛛旁边,各有一个白色的、抖动呼吸着的液囊,很快就要孵化出无数的“黑寡妇“。我被吓得够呛,嘭地一声把炉篦关上了,吓得倒退了几步。“乡野传说”没有什么比被黑寡妇蜘蛛咬一口更毒了;还有它们怪异的姿态、浑身黑得发亮、血红色的沙漏形身体,十分令人恐惧,之后很多年我还因此而做过噩梦。
沙漠里有很多这样恐怖的动物:狼蛛、树皮蝎、鞭尾蝎、蜈蚣、响尾蛇、莫哈维绿蛇。后来,我们逐渐熟悉了它们的习性,甚至能跟它们融洽相处了。玩耍的时候,我和朋友们如果发现了一个狼蛛窝,我们会把一只蚂蚁放在窝外边围起的隔档里,看着它试图逃脱时引起的震动通过丝条传递到狼蛛窝的深处,等着狼蛛从窝里窜出来,用它的颌骨咬住这只命不久矣的蚂蚁。
我所说的“乡野传说”与“都市传说”相对应。初次了解时,“乡野传说”会赋予沙漠生物神奇的能力,例如把毒蜥说成是跟蛇发女怪一样的怪物。直到在沙漠里住了一段时间之后,我们才意识到一些“乡野传说”,例如鹿角兔的存在,其实是当地人为了取乐,故意用来糊弄城市人的。有一次我花了1个小时的时间去说服一群柏林来的交流学生,有一种狼它们生活在仙人掌里,能一下跳出去10英尺去攻击猎物(例如这些毫无警惕的德国人)。然而,在飞沙走石的沙漠里,没人能确切知道事实到底是怎样的。每一个听起来荒谬的“乡野传说”,也有其真实可信的另一面。例如,“随时检查你的鞋子,以防蝎子”还是很有道理的。
我16岁的时候,由我开车送弟弟吉旺上学。一天早上,跟平时一样,我又迟了。吉旺站在门厅等我等得不耐烦了,嚷嚷着让我赶紧的,他不想再因为我的拖沓害得被老师留校了。我冲下楼梯,把前门撞开……差点踩到了一条六英尺长的正在打盹的响尾蛇。“乡野传说”的说法是如果你在门厅台阶上杀死了一条响尾蛇,它的配偶和子孙后代会在那儿搭窝,就像史诗《裴欧沃夫》里格伦戴尔的母亲为他复仇一样。我和吉旺用了抽稻草的办法决定了,赢的人负责拿锹,输的人戴上一双厚园艺手套还要再拿一个枕头套。两人配合得既紧张又滑稽,终于把蛇弄进了枕套里。然后,像奥运会链球运动员一样,把它远远地扔进了沙漠里。下午晚些时候再把枕套拿回来,以免被老妈发现了。
我们童年生活中有很多疑惑,其中最大的一个不是父亲为什么决定举家搬迁到沙漠里的金曼(虽然我们之后逐步喜欢上了这个地方),而是他怎么说服母亲同意搬家的。父母虽然各自信仰不同,但彼此相爱。他们一起私奔去了世界各地,从印度南部到纽约,再到亚利桑那。父亲是基督徒,母亲是印度教徒,所以他们的婚姻一直受到两边家庭的谴责,还导致了多年的家庭矛盾。我外婆从来不认可我保罗这个名字,而是坚持称呼我的中间名“苏希尔“。在亚利桑那,母亲不得不面对蛇给她带来的无法克服的恐惧。即使最小、最可爱的、最无害的游蛇,也会让她尖叫着冲进屋里锁上门,旁边任何任何大且锋利的工具都能成为她保护自己的武器,例如耙子、砍刀、斧子等等。
蛇一直让母亲担惊受怕着,但最让她担心的是孩子们的未来。在我们搬迁之前,大哥休曼即将从威彻斯特郡高中毕业,考上重点大学是意料之中的。抵达金曼后不久,大哥就被斯坦福大学录取了,很快就离开家去大学报到了。但是,我们知道金曼可不是威彻斯特。母亲在查询了莫哈维郡公立学校系统后,变得心烦意乱。美国普查最新结果显示,金曼被列为美国教育最欠发达地区,高中辍学率高达30%以上。只有极个别的学生能考入大学。当然,没有人考上过被父亲认为是杰出人才标志的哈佛大学。母亲给她住在东岸富裕郊区的亲朋好友打电话咨询意见,有些人表示同情,有些人却暗自窃喜,因为他们的孩子以后就不用再费劲跟教育突然受挫的卡拉尼什家族PK了。
夜深人静的时候,母亲躺在床上独自哭泣。她担心此地落后的教育水平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不知道从哪里她找来了一份“大学预科阅读书单”。母亲最早在印度学习并成了一名生理学家,23岁结的婚,在异国他乡全身心地抚养三个孩子。书单里有很多书她自己也没读过,但是她要确保她的孩子们得到良好的教育。我10岁的时候,母亲让我读了《》,里面有关性的内容让我不明就里,但是这本书让我爱上了也体会到了语言之美。
按着书单上的顺序,我们陆续读了很多书,知道了很多作者,包括《基督山伯爵》、埃德加·爱伦·坡、《鲁滨逊漂流记》、《艾凡赫》、果戈里、《最后的莫希干人》、狄更斯、马克吐温、奥斯汀、《比利·巴德》等等。我十二岁的时候,我开始自己挑选书籍,大哥休曼也会把他在大学里读的书寄给我,例如《君主论》、《堂吉诃德》、《老实人》、《亚瑟王之死》、《贝奥武夫》、梭罗、萨特和加缪等等。有些书能够在心里留下印记。《勇敢新世界》奠定了我青春期的伦理哲学观继而成为我大学入学的论文主题。这这篇论文里,我提出了快乐并不是人生意义的观点。《哈姆雷特》在我青春期里无数次给过我指导。《致羞涩的情人》和其他浪漫诗歌伴随我和朋友们度过了既快乐又胆大妄为的高中时光。我们经常晚上溜出去,在啦啦队长的窗户底下唱“美国派”主题歌(啦啦队长的父亲是个当地官员,所以估计他朝我们开枪的可能性不大)。类似这样的一个晚上,凌晨回家的时候我被母亲抓了个正着。母亲非常担心我干了什么坏事,把年轻人可能沾染上的毒品一一盘问个遍。殊不知,我经历的最具“毒性”的东西其实是她上一周拿给我读的浪漫诗歌集。书籍成了我最亲近的倾诉对象,为我了解世界提供了全新的眼界。
为了确保我们几个孩子能得到了良好的教育,母亲开车送我们到一百多英里北面最大的城市——拉斯维加斯去参加PSAT(学业能力倾向初步测验)、SAT(学业能力倾向测验)和ACT(美国高考)考试。她加入了学校的董事会,召集教师集会,要求将AP(美国大学预修课程)加入到日常教学中。她是一位天才,独自挑起了改造金曼学校教学系统的责任,并且取得了成功。突然间,高中时期我们有了这样的认知:我们的视野不再局限于两座山脉所环抱的小镇区域,而是山脉外边那片广阔的天地。
高中毕业那年,我的好朋友利奥作为学生代表在毕业典礼上进行了发言。利奥也是我认识的最穷苦的一个孩子。学校教导员告诉他:“你很聪明,应该参军去。”
后来他跟我提起此事时说道:“去他的。如果你去考哈佛、耶鲁或斯坦福的话,我也会的。”
后来我考上了斯坦福,Leo考上了耶鲁,真为我们俩感到高兴。
夏天已经过去了。由于斯坦福比其他学校迟开学一个月,我所有的朋友们都各奔东西了,只有我一个人留下来。下午的时候,我经常独自进入沙漠探险,打个盹,思考问题,等着在金曼一家咖啡店打工的我的女朋友艾比盖尔下班。沙漠里有条捷径,可以穿过大山直通镇上。徒步远比开车有意思。艾比盖尔刚20岁出头,是斯克利普斯大学的学生。为了避免贷款,请了一个学期的假,打工挣学费。她成熟老练的气质吸引了我,我们经常在她下班后约会。她年纪轻轻就已经开始学习心理学,掌握了一般人只有在大学里才能学到的知识。我们享受着甜蜜爱情,再过几个礼拜,我就将奔赴新世界去了。一天下午,我午睡醒来后看见天上有几只秃鹫在盘旋,它们差点把我当成动物的腐肉了。我看了一下表,快3点了,要迟到了,便立刻掸掸身上牛仔服上的土,一路小跑地穿过沙漠,直到跑上柏油马路。到了前面一栋建筑物,转个弯就看到艾比盖尔在那里了。她正拿着一把扫帚打扫咖啡店外面的台阶。
“浓缩咖啡机我刚清洗过,今天就给你拿铁不加冰了。”她说。
扫完地后,我们进到屋里面。艾比盖尔走到收银台,拿出一本之前藏在那里的平装书。“这儿有本书”,她把书扔过来:“你应该读一下。你总是读那些高深莫测的破东西,干嘛不肤浅一次呢?”
那是一本多页的书,是杰瑞米·利文写的《撒旦:不幸博士卡斯勒的心理疗法及治愈》。我带回家一天之内就读完了。不是什么高雅文化,也不是那么有趣,其实可以写得更有意思一些。然而,它确实给了我颠覆性的思考——意识只是大脑的运转过程。这个思想深深打动了我,颠覆了我对这个世界的幼稚想法。当然是这样的,要不然我们的大脑在干嘛呢?尽管我们有自由的意愿,但同时我们也是一个生物体——大脑是一个器官,也得遵守物理规律。文学为我们提供了关于人性的大量丰富的描述,然后依靠大脑这样的机体使之被理解和消化吸收,这看起来有点像变魔术。那天晚上,我在房间又看了一遍斯坦福大学的红色课程目录,实际上我已经看过十几遍了,用记号笔标注出需要的课程。除了文学课以外,我还挑选了生物和神经科学方面的课程。
几年后,虽然没多考虑将来从事什么职业,但基本上已经修完了英国文学和人类生物学的学位。与其说为了毕业拿学位,还不如说是为了弄清楚一个问题:什么让人生有意义?我仍然觉得文学作品可以极好地诠释人类的思想活动,而神经科学给大脑设定了最佳的规则。当“人生的意义”是一个模糊概念的时候,它看起来是与人际关系和道德观相联系的。美国诗人T.S.艾略特的作品《荒原》把失去意义、孤立和对人情纽带的执着追求联系起来了。我发现我把艾略特的比喻融入到了自己的语言文字当中,跟其他作家也有共鸣。例如,纳博科夫提出的,我们自己遭受的痛苦如何让我们对于别人的痛苦漠不关心;康莱德提出的,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不畅是如何极大影响他们的生活的?我坚信,文学作品不仅仅描述了一个人的经历,同时它还为道德思考提供了极丰富的素材。我在分析哲学的形式伦理方面的初步尝试,感觉还像骨头一样缺少内容,没有反映出真正人类生活的复杂性和重要性。
整个大学期间,我如修道士一般对人生意义进行了潜心学术研究,然而同时我又迫切地想培养和加强那些能实现人生意义的人际关系,两者格格不入。如果说未经审视的生活是毫无价值的,那么死气沉沉的生活也值得研究吗?大二暑假期间,我申请了两个工作,一个是在位于亚特兰大的科研水平很高的耶基斯灵长类动物研究中心做实习生;另一个是在专为斯坦福校友家庭出游服务的塞拉夏令营做帮厨。营地位于落叶湖的原生态湖边,毗邻具有荒野之美的埃尔多拉多国家森林公园。营地的宣传资料上承诺会给队员带来一生中最棒的暑期。我很荣幸也很吃惊竟然被双双录取了。我最近才了解到猕猴保留着一种最原始的文化形式,所以我急切地想去耶基斯寻找“人生意义”最原始的起源。换言之,我可以去探究人生的意义或者去亲身经历一次。
到底选择哪个工作呢?我考虑了很久才最终决定选择夏令营。于是,我来到生物学顾问的办公室,告诉他我的决定。进门的时候,他正坐在写字台后面,跟往常一样,埋头阅读一本期刊。他是个安静、平和的人,眼皮很松弛。但是,当听到我的计划后,他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眼睛圆睁,满脸通红,口沫横飞。
“什么?!”他说道,:“你今后是想成为一个科学家,还是一个……厨子?”
学期终于结束了。去往营地的山路上一路轻风徐徐,但我心里还是忐忑不安,担心是否做出了一个错误的人生选择。但是,我的顾虑很快打消了。夏令营正如之前宣传的那样,汇集了所有田园诗般的靓丽美景,湖光山色,人景合一,大家畅叙友谊,是一次非常难忘的经历。满月的晚上,月光洒在野外的地面上,即使不戴头顶灯也能徒步远足。我们凌晨2点出发上山,刚好可以在日出前登上最近的高峰塔拉克山。漫天繁星的清澈夜空静静地倒映在山下静谧的湖面上。我们在离地面1万多英尺的山顶上宿营,蜷缩在睡袋中。幸亏有位同伴考虑周到,带了咖啡,我们得以借此抵御刺骨的阵阵寒风。当第一缕阳光升起的时候,我们起身望着东方开始微微泛蓝,星星渐渐从天空中消失。被阳光映射到的天空面积不断增大,越来越高,直到第一缕阳光跃出地平线。远处南塔霍湖的山路上,来往车辆开始繁忙起来。这时,仰起头,你会看到泛蓝的天空只占了一半,西边的夜空仍然繁星点点,处于黑暗之中。在东边,太阳耀眼的光芒直射着你;在西边,天空仍然死命守护着黑暗,不肯轻易离开。任何一位哲人都无法形容此刻身处白天与黑夜之间的庄严之感。这就好像上帝说:“让光芒普照大地”时的情形。你无需做什么,只需感受在高山、大地和宇宙中沧海一粟的感觉,在如此壮丽的景色中脚踩大地,感受自己的真实存在。
塞拉夏令营的夏天跟其他夏令营比起来,也许没什么区别,但是这里每一天都充满了活力,队友之间的沟通联系让生活充满了意义。晚上我们一群人常常围坐在餐桌旁,与夏令营的副总监茂一起品尝威士忌,一起讨论文学以及中年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茂是斯坦福的校友,正在攻读英文博士学位的他忙里偷闲参团出来放松一下。后来,他还寄给我一本他出版的处女作,是这样描写这段经历的:
“突然之间,我明白自己想要什么了。我想让营地顾问搭起一座火堆……让我的骨灰落下,与沙土混合。我的骨头散落在漂流木里,牙齿掉落在沙土里。我既不相信孩童的聪颖,也不相信老人的睿智。有这样一个时刻,现实生活的点点滴滴超越了过往所有的经历。我们从未像此时此刻这般聪明和智慧。”
回到校园后,我没再多想营地的生活。校园生活很充实,之后的两年也一直是这样。我一直在探寻对精神生活的深入理解。我通过学习文学和哲学来理解是什么为人生赋予了意义,通过学习神经学以及在功能性磁共振成像实验室的工作,去探寻大脑如何让一个有机体具有了发现事物的意义的能力。另外,我还跟一帮关系亲密的死党搞了一些恶作剧。我们穿着蒙古族的服饰突袭学校食堂;我们创立了一个山寨的兄弟会,在我们合住的房子里模仿电影《校园黑幕》策划了不少类似的活动;我们身着大猩猩的衣服,在白金汉宫大门前摆造型;深夜闯进纪念教堂,躺在地上,听自己的声音在穹顶之下余音绕梁……不过,我后来听说弗吉尼亚·伍尔夫竟然曾经打扮成一位阿比西尼亚皇族成员登上军舰的事,所以也就知趣地收敛一些,不再大肆炫耀我们的那些小把戏了。
大四神经学期末的一堂课是关于神经学和伦理学的。我们去考察了一家护理机构,该机构专门收治那些大脑严重受损的病人。当我们走进接待大厅的时候,欢迎我们的是一阵悲伤的哭泣声。带领参观的领队是一位30多岁面相和蔼的女性。她向我们做了自我介绍,但我没注意听,而是在想到底谁在哭。接待台后面有一个大屏电视,正在播出一部肥皂剧,电视调成了静音模式。电视上一位蓝眼睛、头发梳理整齐的浅黑肤色女生,富有感情地微微摇着头,在屏幕上向另一个人恳求着什么。这时候,镜头慢慢拉远,屏幕上出现了一个人,下巴强劲有力,声音粗重而沙哑,毫无疑问是她的爱人,他们彼此热情相拥。哭泣的声音渐高,我朝柜台走近一些去看个究竟。电视机前面的蓝色地垫上,有位身穿浅色花纹衣服年轻女生,大概20出头,双手握拳按住自己的眼睛,用力地前后摇晃着,一边摇一边哭。她摇晃的时候,我注意看了一眼她的后脑部位头发已经脱落了不少,留下了一大块光秃发白的头皮。
我退着走回来,重新加入了团队,他们正准备去下一个地点参观设备设施。领队告诉我这里很多病人小时候差一点淹死。环顾四周,除了我们,没看到有其他的来访者。我问领队,这种现象正常吗?
领队介绍说,一开始的时候家里人来得比较频繁,每天来或者一天来两次。然后,也许会隔一天来一次,再之后就是周末才来了。几个月或几年以后逐渐减少,只在生日或圣诞节的时候才会来一下。最终,大部分家庭会搬家,有多远搬多远。
“我不怪他们。”她说道,“照顾这这些孩子确实不容易。”
我心里一阵光火。什么,不容易?当然不容易了,但父母怎么可以抛弃孩子呢?在一间病房里,生病的孩子们躺在儿童床上,大多数都很安静。儿童床像军队兵营里那样,整齐划一地排列着。我顺着房间里的过道往前走,见到一个女孩。她大概20岁不到,头发乌黑乱蓬蓬的。我停下来,朝她面带关爱的微笑。我握着她的一只手,手非常柔软。她盯着我,朝我咯咯咯地笑起来。
“我是在对我笑吧。”我对护理员说。
“可能是吧,有时候不太分得清。“
我确定她是在对我笑。
参观结束回到学校后,我和教授两个人留在教室里。“怎么样,有什么想法?”他问道。
我一股脑地说出了我的看法,说我不相信父母会置这些可怜的孩子于不顾,告诉他其中一个甚至还对我笑了。
教授是我的导师,对科学和道德的交集有着深入的思考。我以为他会赞同我的观点。
“是的”说:“对你来说是这样的。但是,有时候,我觉得他们如果死了也未尝不好。”
我二话不说,拎着包起身就走了。
她明明是对我笑的,难道不是吗?
直到后来,我才认识到这次考察为我理解社会现实提供一个全新的视角:大脑给了我们建立人际关系的能力,人生从此有了意义。但是,有时候它也会毁掉这种关系。
毕业在即,我隐约感到一丝不安,因为还有太多问题仍然悬而未决,学习还远没有结束。我报考了斯坦福大学的英语文学硕士,被录取了。我逐渐发现语言有一种超自然的力量,它存在于人和人之间。人的大脑被保护在几厘米厚度的颅骨里,语言使得人们的大脑能相互沟通。一个单词只有在懂的人之间才有意义。人生的价值在于它的意义,这与人们之间关系的深度有关。人生意义在人类的关联层面即人类关系的作用下得以强化。这个过程存在于大脑和机体当中,受到自身生理指令的影响,有时候会受损和失去作用。我认为,生活中的语言——如我们经历过的“激情”、“饥饿”、“爱”,一定与神经元、消化道和心跳的“语言”有着某种关系,尽管这种关系会相当复杂。
在斯坦福,我很幸运能跟着理查德·罗蒂一起做研究。他也许是当代健在的哲学家中最伟大的一位。在他的指导下,我开始掌握了创立词汇表所涉及的规则。词汇表是理解人类生活的一种特殊方式。伟大的文学作品有着它们自己的一套词汇,读者是一定要掌握的。我的毕业论文研究的是诗人沃尔特·惠特曼的作品。他在一个世纪之前跟我一样被同一个问题困扰着:期望找到一个方法来理解和描述他命名的“身心合一之人“。
我完成毕业论文的时候得出了一个结论:虽然惠特曼在创建逻辑清楚的“生理-精神“词汇表方面不比我们高明多少,但至少他失败的地方足以给到我们启示作用。我逐渐发觉文学研究的目的性过于政治化并且有悖于科学,所以不打算再继续进行文学研究。我的一个论文指导老师说过,在文学界找到自己的圈子是很难的,因为大多数英语学博士对于科学的态度,就像猿人遇见火一样带有恐惧心理。我还是不能确定人生将来方向。我的论文“惠特曼与个性的医学化”虽然反响不错,但是有点离经叛道,既写了精神病学和神经科学的历史,又谈了文学批判。我不大适合待在英语系。
我的一些大学好友们去了纽约,踏上了追求艺术的人生道路。有的从事喜剧,有的从事新闻和电视,而我短暂想过加入他们重新开始。但是有一个问题我一直无法释怀:生物学、道德、文学和哲学,它们的交汇点到底在哪里呢?一天下午踢过足球后,我独自步行回家。一路上秋风习习,思绪纷飞。奥古斯汀在花园里的话犹在耳畔,“拿起书本,读起来吧!”。然而,我听到的却是相反的意思:“放下书本,从事医学!”。突然间,一切云开雾散。尽管——或许因为——我的父亲、叔叔和哥哥都已经是医生了,我从来就没有认真考虑过从医的问题。但是惠特曼不是也说了嘛,只有医生才能真正理解什么是“身心合一之人”。
第二天,我去咨询了医学院预科的顾问,了解报考医学院的程序。上医学院需要学习一年紧张的课程,再加上申请的时间,加起来差不多要18个月的时间。这意味着那些去纽约工作的同学们关系会进一步紧密,而我则在游离于群体之外。这也意味着文学被丢在了一边。但是,学医可以让我有机会找到书本上没有的答案,获得一种不同寻常的崇高感,与病患结成友谊,即使面对衰老和死亡也要不断探索人生的意义。
我开始学习医学院预科的必修课程,恶补化学和物理知识。我不大愿意打零工,因为这会影响到学习。可是,不打工又无力支付房租。有一天,我发现一间闲置宿舍的窗户是敞开的,就翻进去住了下来。蹲守几周以后就被宿舍管理员发现了,好在她恰好是我朋友。她把宿舍钥匙给了我,还告诉我一些有帮助的信息,例如高中女生啦啦队的夏令营团队什么时候会来。我可不想到时被人说成性骚扰,于是就带上帐篷、书籍和燕麦卷去了塔霍湖,等这里活动结束后再回来。
医学院的申请周期是18个月。所以,当时全部课程结束后会有一整年的空余时间。有几位教授建议我,在决定彻底离开文学界之前,先取得一个科学/医学的发展史及哲学的学位。于是我申请了剑桥的HPS项目并被顺利录取。在英国乡村学习的这一年,我越来越确信亲历“生与死”更有助于得出大量与“生死”相关的伦理观点。语言,跟承载它的空气一样,显得无足轻重了。回头看来,我很清楚自己知道什么,想要什么:我十分需要那种直面生与死的体验。只有学医,我才能够继续探索生物哲学这门重要的学科。思想上的冥想远不及思想上的实际行动。拿到学位后,我返回美国进入耶鲁医学院进行学习。
你也许以为第一次解剖尸体会有新奇的感觉。然而奇怪的是,一切跟平常没什么不同。明亮的灯光、不锈钢的操作台、带领结的教授,给人一种庄重的感觉。尽管如此,从颈背到腰背部拉的第一刀还是令人难忘。手术刀非常锋利,与其说是用刀切开,还不如说像用拉链拉开。当皮肤下面的肌腱立刻显露出来时,你会感到措手不及,羞愧,甚至兴奋。尸体解剖是一项重要的医学仪式,对尸体的神圣人性造成了侵害,期间多种情感相互交织,从开始时的抗拒到愉悦、恶心、沮丧和敬畏。随着解剖的进行,会觉得这不过是一个单调乏味的专业练习而已,一切都像在同情和纠结之间摇摆不定。一方面你侵犯了了社会最根深蒂固的禁忌,而另一方面福尔马林的气味又能有效激发你的食欲,让你胃口大开想大吃一顿墨西哥卷饼。最后,当你完成解剖正中神经、把骨盆一分为二、切开心脏等这一系列作业的时候,你内心的纠结便随之而来了:班上每个学生都会进行这种对尸体善意侵犯的操作,包括书呆子、捣蛋鬼等所有人在内。尸体解剖就是这样,把一个忧心忡忡、心怀敬意的学生变成了硬心肠、有傲气的医生。
我知道医学担负的救死扶伤的使命意义重大,所以进入医学院后,我的学习生活格外认真。第一天解剖课程上,在接触尸体前我们得接受CPR培训。这项培训我以前在上大学的时候参加过一次。那一次大家嘻嘻哈哈的,一点儿也不严肃:教学录像拍得很差,塑料模特儿没有四肢,这些都显得假的不能再假了。但这次情况有所不同,学的东西说不定哪天就派上用场了,所以必须要认真对待。当我不断用手掌拍打塑料娃娃的胸部时,除了听到旁边同学的说笑声外,还真切听到了肋骨开裂的声音。
平时训练时,你可以在心里把人体模特当作真人,把医用尸体当作假人。但是,当你第一天真正面对解剖尸体时,其实就没那么容易了。当我看到尸体时,尸体发蓝且浮肿胀起,完全是一个死去的真人在你面前,这一点毋庸置疑。一想到后面四个月我将用小钢锯把他的头颅切开,我就感到于心不忍,良心上过不去。
好在有教解剖学的教授在。他给我们的建议是先好好看仔细尸体的脸,然后用东西盖上,这样后面的工作会简单些。正当我们深呼吸,面色凝重地准备开颅时,一个外科医生正好路过跟我们聊起来。他斜靠着,胳膊肘在尸体面部上方,指着裸尸上的那些不同印记和疤痕,还原出病人的病史。这个疤是做腹股沟疝气手术时留下的;这个是颈动脉内膜切除手术留下的;这些印子像是抓痕,可能是胆红素过高导致的黄疸;这个尽管看不到疤痕,但很可能由于胰腺癌快速恶化而病逝。同时,我不由自主地盯着他的手肘在尸体的头部上方移来移去,听他说出医学假设和医学术语。我知道脸盲症是指人在神经系统方面出现了障碍,从而看不到别人的面部。现在手握小钢锯,很快我也会患上这种病的。
几周后,解剖就变得习以为常了。与其他专业的学生聊到尸体解剖时,我会刻意强调当时的情形是多么奇怪、可怕而又不可思议,好像是为了向他们证明我还神志正常似的,尽管我会一周花上六个小时做解剖!有时候,我会这样向他们描述:我一转身,看见一个女生,平时水杯上带彩色泡泡棉的那种女生,竟然垫着脚站在凳子上,兴致勃勃地把凿子敲进一个女性标本的脊椎里,敲得骨头碎片飘得到处都是。我跟朋友说这些,无非是想表现出自己会对解剖敬而远之,但实际上我对此却饶有兴趣。毕竟,我也曾迫不及待地用螺栓剪刀拆解过标本的胸腔。尽管标本的面部是盖上的,看不到脸,也不知道其姓甚名谁,有时候你还是会时不时动一下恻隐之心。比如说,打开腹腔的时候,我发现里面有两个尚未消化的吗啡药丸。这说明此人生前备受病痛煎熬,也许去世时周围一个亲人也没有,手还在摸拧着药瓶盖。
当然,标本的捐赠者活着的时候是自愿捐出自己遗体的。很快,面对人体的时候我们的用词从而有了变化。我们被告知不要再称呼他们“尸体”,而应该说“捐赠者”。在旧时代,解剖的有些行为很出格。相比过去而言,现在则要好多了。(19世纪的时候,初学解剖的学生需要自带人体标本。医学院也不再允许通过盗墓获得人体标本的行为了,尽管这比谋杀获得人体要前进了一大步。“谋杀获得人体”有个专门的词——“Burke”。在牛津英语词典里的定义是:把人闷死、勒死或者以卖出尸体供解剖为目的杀死某人)。然而,从事这一行的医生们几乎是从不捐献遗体的。那么,捐赠者又知道多少呢?正如一个解剖学教授对我说的:“你可不能把手术血淋淋的细节告诉病人,不然他们就不会答应捐赠了。”
即使该跟捐赠者说的都说了——尽管解剖学教授会遮遮掩掩的,但捐赠者可能早就知道怎么回事了——最折磨人的不是想到自己被解剖,而是想到你的母亲、父亲、爷爷奶奶被一帮22岁、说说笑笑的医科学生又是锯又是砍。每次阅读“试验前期准备”,看到一个叫“骨锯”的词,我在想这是不是就是我上次呕吐过的那堂课。然而,在实验室里这对我没造成什么困扰,所谓的骨锯不过是一把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上了锈的木锯而已。我真正快吐的那一次不是在实验室里,而是我去纽约参加奶奶去世20周年祭拜的时候。我痛哭流涕,满怀歉意,不是对捐赠者道歉,而是对捐赠者的孙子道歉。事实上,确实有一次在我们做实验的时候,一个儿子想要回他妈妈被切开后的另一半尸体。所以事情就是这样,虽然他妈妈同意捐赠遗体了,但她儿子接受不了。换做我,也是一样。(剩余的遗体后来还是还给他了)
在解剖实验室里,我们是把人体标本当作一个物体来看待的,也就是把他分为器官、组织、神经和肌肉。第一天上课时,你会觉得这就是一个真实的人体。可是,随着解剖的进行,当你去掉四肢的皮肤,划开肌肉,取出肺部,切开心脏,拿出一片肝脏的时候,看着这一堆人体组织,你就看不出来他是一个人了。在解剖室呆久了,你不再认为解剖有违神圣人性,只是觉得它与你的快乐心情不搭而已。这种意识实在让人心里不安。我们偶尔会反省一下,对捐赠者表示默哀并致歉,倒不是因为我们解剖了他们的尸体,而是因为我们对他们缺乏敬意。
然而,人体解剖可不是一个普通的妄为之举。不单是人体解剖,所有的医学都涉及到人们神圣私密的方面。医生会想尽一切办法来调理病人的身体。他们在人们最虚弱、最圣洁、最私密的时刻出现,把人引领进这个世界后,再独自退出来继续引领下一批。把人体标本看作物质和机械,从另一方面来说,可以缓解内心的痛楚。同理,内心的痛楚也会起到教育启示作用。虽然解剖学教授可能不怎么亲自动手解剖,但他们对于标本还是满怀敬意的。记得刚开始有一次,我为了能更快速地找到脾动脉,在标本的横膈膜上快速切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这下可把旁边的督导气得不轻。他满脸铁青、惊愕不已,不是因为我破坏了一个重要的人体组织、理解错了一个概念或是把后面的解剖搞砸了,而是因为我处理得太过于漫不经心。他脸上的表情以及无以言表的失望神情,比我在任何一堂课上学到的都多。我跟他解释说,是另一位解剖学教授教我这么切的。这时,督导的失望变成了愤怒。紧接着,几个教授红着脸被叫去走廊谈话了。
有时候,敬意感来得很简单。有一次,教授给我们看一个标本的胰腺癌病变组织。他问道:“这个人多大年纪?”
“74岁。”我回答道。
“跟我一样大。”说完,教授放下探针,扬长而去。
在医学院,对于意义、生命和死亡之间的关系,我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在本科论文中所论述的“人际关联性”(humanrelationality)真实发生在了医患关系中。作为医科实习生,尽管我们经常面对死亡、病痛以及治疗期间出现的各种状况,也深知自己责任重大,但心里都明白,我们实际是不用担责的。医科学生的头两年在上课、社交、学习和阅读中度过,所以他们很自然地会把实习看作校园生活的延续。医学院的第一年,我认识了女友露西,后来成了我的妻子。露西懂得学习背后所蕴含的深义。她极富爱心,堪称我学习的楷模。有一天,她靠在我公寓的沙发上,仔细研究着心电图上的数不清的波浪线。绞尽脑汁之后,她准确诊断出病因是致命性的心律不齐。突然间,她憬然有悟般地哭了起来:无论这份用于练习的心电图来自何人,病人都已经因病离世了;图上这些弯弯曲曲的线条不仅仅是曲线,它还告诉我们病人患有心室纤维性颤动,病情恶化后导致了心搏停止。想到这些,令人不禁唏嘘,潸然泪下。
我和露西上耶鲁医学院的时候,谢普·纽兰德还在那里教书,但我只读过他的书,没见过他本人。纽兰德是声誉卓著的外科哲学家,写过一本关于死亡的重要著作《我们如何死去》。书是在我读高中时出版的,我上了医学院以后才有幸拜读到。与我读过的其他书不同,这本书非常直接和全面地认为存在最根本的事实就是:所有的有机体,无论是金鱼还是外孙,他们都会死去。晚上在房间里我认真地读了这本书。书中他描写了祖母的病情,有一段还完美阐述了个人、医学、精神是如何交织在一起的,让人印象深刻。纽兰德回忆他小时候会调皮地把一根手指按进祖母的皮肤里,看它多长时间能恢复原状。这是人体衰老的表现,再加上刚出现的呼吸困难“说明她得了充血性心力衰竭,即退化的血液从退化的肺部组织处获得的氧气含量大幅降低。”但是“最明显的感触是生活在被一点一点地慢慢蚕食。”老人家做不了祷告了,其他任何事几乎也都做不了。祖母因中风离世让纽兰德想起了托马斯·布朗爵士在《一个医生的信仰》中所写的:“我们带着哭闹和疼痛来到这个未知的世界;离开这个世界时,也好不到哪儿去。”
我在斯坦福和剑桥的时候,为了搞清楚死亡的特性,花了很多时间研究文学和医学史,但最终还是感觉收效甚微。通过纽兰德在书中的描述,我相信了,只有自己亲身经历过才能明白。我学习医学的目的就是为了能见识死亡的双重神秘性,即它在感受和生物方面的双重表现:既有个人的深切感受,又有完全客观的观察。
记得纽兰德在《我们如何死去》的开篇中写道,他做医科学生的时候,在手术室里曾独自处理过一位心脏已停止跳动的病人。当时他孤注一掷,切开了病人的胸腔,试图通过用手挤压心脏帮助供血来救活病人。可是,病人最终还是没能救活。一位上级主管见到他时,只见他深情落寞,满身是血。
我上医学院的时候,这样的场景看起来简直不可思议,因为我们医科学生是不允许触碰病人身体的,更不用说打开胸腔了。虽然规定变了,但是有一样没变,那就是面对献血和失败时我们英勇无畏的责任感。我将医生的这一真实写照牢记于心。
我见过的第一位生者也是第一位逝者。
医科第一阶段的前两年就是埋头苦读,整天泡在图书馆里,在咖啡店里边喝咖啡边钻研课堂笔记,躺在床上还在复习手写卡片。医院和门诊,将之前学到的理论知识学以致用,医治病人。一切围绕着病人,而不像以前那样以抽象的概念为中心。我在的是妇产科,每天在产房上大夜班。
每当太阳下山,医院大楼的时候,我还在回忆生产的各个阶段及相应的宫颈扩张,以及婴儿所处位置的名称等等。总之,任何关键时候能派上用场的知识我都在回想。作为医科学生,我的工作就是观察、学习,不妨碍别人。几位在医学院已经结束实习的住院医,现在正在进行专项领域的培训;其他几位护士也有着多年的临床经验,他们都是我的主要导师老师。尽管如此,我还是忧心忡忡,生怕在特殊情况下或是在上级的授意下(我有这种预感),让我独自接生继而导致手术失败的情形。
我去医生休息室见我的住院医。刚一进门就看见一位黑发年轻女生,正躺在沙发上,大口吃着三明治,一边看电视,一边读期刊。我做了自我介绍。
“你好,我是梅丽莎。你要是找我的话,我不在这儿就在值班室。现在你能做的也许就是好好盯着加西亚这位病人。她22岁,怀了双胞胎,有早产的可能性。其他人情况都正常。”
梅丽莎一边吃一边告诉我产妇的情况:双胞胎只有23周半。我们希望能让孕期尽量延长,多长都行,这样可以让胎儿发育得更成熟些;24周会是个关键点,之后会明显一天比一天好;孕妇正在服用多种药物控制宫缩。这时候,梅丽莎的BP机响了。
“好吧”,她把腿从沙发上挪开,说:“我得走了。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待在这儿。我们这里的电视节目不错,或者你跟着我也行。”
我跟着梅丽莎去了护士站。沿墙一字排开的监测仪上显示着波形的遥测线图。
“那是什么东西?”我问道。
“那是血压计的数值和胎儿的心率。我带你去见病人吧。她不会说英文。你会说西班牙语吗?”
我摇了摇头。梅丽莎把我带进了一间黑乎乎的房间里。孕妇正躺在床上,静养着,肚子周围绑着监测仪的感应带,时刻跟踪宫缩和胎儿的心率,并把数据传送到刚才我在护士站看到的屏幕上。她老公站在一边,握着她的手,满面愁容。梅丽莎跟他们用西班牙语耳语了一番后,带着我一起出来了。
之后的几个小时,一切进行地很顺利。梅丽莎在沙发上睡着了。加西亚病情记录表上写的内容书写潦草、难以辨认,我试图想弄清楚到底写了什么,但无异于读天书。但我还是多少了解到了一些信息:病人叫艾琳娜,这次是二胎。她没有做过产前护理,也没买保险。我把她服用的药品名记了下来,准备之后去查资料。我在医生休息室里的一本教科书上,读到过关于早产的内容。早产婴儿即使存活了,也极易患上脑出血和脑瘫。然而,我哥哥休曼30年前曾经早产8周,现在已经是一名神经学家了。我找护士请教如何解析监测仪上的波浪线。尽管这些波浪线丝毫不比医生们的手写体好认,但却可以跟踪病情的变化情况。她点头答应了,并告诉我如何能看出宫缩以及相应的胎儿心跳反应。如果你靠近仔细看的话,你能看到……
话音未落,她脸上立刻紧张起来。一句话也没说,站起身来,朝艾琳娜的房间冲去。然后又冲回来,抓起电话呼叫梅丽莎。一分钟后,梅丽莎睡眼惺忪地回来了,看了一眼显示器上的数据,便立刻冲进了病人的房间。我也紧跟着她进了病房。她翻开手机,给主治医生打电话,很快地说着一些我一知半解的术语。我估计说的是双胞胎情况危急,要想活下来,只能送去急诊C区了。
我跟着一群人急匆匆地去了手术室。他们让艾琳娜仰卧在桌上,往静脉里注射药物。一名护士迅速地往艾琳娜的肚子上抹消毒液;主治医师、住院医和我则往手上和前臂喷酒精洗手液。我模仿他们紧急情况下的样子,安静地站着,但嘴里却在不停地嘟囔着。麻醉师给病人进行了插管,那位高级外科主治医生已经等不及了。
“快点!没那么多时间了,我们得再快一点!”他说道。
我站在主治医生旁边,看着他切开了那位女士的肚皮,在肚脐下方拉了一条弯长的口子,切口正好位于她隆起子宫的顶端下方。我努力盯着他的每一个动作,并在大脑中快速搜索着解剖学教科书上的内容。手术刀所到之处,皮层随即分开。他很自信地把覆盖在肌肉上的白色直肌筋膜切开,然后用手把筋膜和下面的肌肉分开后就看到子宫了。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子宫,形状有点像梨。主治把子宫也切开了,一张小脸刚露出来随即就被血糊住了。他把手伸进去,先拽出来一个婴儿,接着第二个也出来了。婴儿身体发紫,几乎不动弹,眼睛也是闭着的,就像初生弱小的小鸟过早地从窝里掉出来似的。透过婴儿半透明的皮肤能看到他们的骨骼,与其说是真人,还不如说是孩子的初期素描图。婴儿实在太小了,比医生的手掌大不了多少,无法放进摇篮里。他们被迅速送到了等候已久的新生儿特护医生那里,随即又被转往新生儿重症监护室。眼前的危急情况稍稍得到了缓解,手术速度也就慢下来了,刚才的一阵狂乱变成了安静。伤口处烧灼的味道中夹杂着些许血的味道,在空气中弥漫开来。子宫被重新缝合好后,缝合处像一排牙齿,把切口牢牢咬合在一起。
“教授,腹膜需要缝合吗?我最近在书上看到过,腹膜是不需要缝合的。”梅丽莎问道。
“别把上帝创造的东西弄得支离破碎。”主治继续说道:“临时处理时可以那样,但最后还是要恢复的。我喜欢物归原状,所以还是缝起来吧。”
腹膜是围绕在腹腔周围的一层薄膜。我开始没看到如何切开的,现在也看不出来了。在我看来,伤口处像一大块乱七八糟的组织。但在外科医生眼里,伤口就像雕刻家手里的大理石切面那样整齐划一。
梅丽莎要缝合腹膜了。她把钳子伸进伤口,从肌肉和子宫之间拽出一层透明的组织。这时,腹膜和里面的空洞就清晰可见了。她把那里先缝起来,然后再去缝合肌肉和筋膜,用一个大针来回间隔地缝了几下。主治离开了,表皮也已缝上,这时Melissa问我想不想试试缝最后两针。
我颤抖着双手将针穿过皮下组织。把表皮收紧的时候,我发现针都有些弯了。皮肤缝合得不平整,有一块脂肪露出来了。
梅丽莎叹了口气说:“这样不平整哎。你只需要缝真皮层,就是这个薄薄的白色皮层,看到了吗?”
看到了。看来不仅脑袋要好使,眼睛得一样好使才行。
“拿剪刀来。”说着,梅丽莎把我打的菜鸟水准的结剪开,再次缝合好伤口,涂抹上药膏后,把病人送回病房了。
正如梅丽莎之前告诉我的,子宫里的24周是胎儿能否存活下来的分水岭。这对双胞胎已经23周零六天了。他们的器官已经成形,但还不足以维持生命运转,还需要4个月的时间在子宫里继续发育,让载有氧气的血液和营养物质通过脐带输送给胎儿。然而,现在氧气只能通过婴儿的肺部来提供,可是他们稚嫩的肺还没有能力进行复杂的扩展和气体交换,即呼吸行为。在新生儿重症监护室里,他们被分别放在一个透明的塑料保育箱中,旁边哔哔作响的大机器让他们看上去格外渺小,再加上周遭缠满了电线和输液管,几乎快看不见人了。保育箱侧面有个洞口,父母可以把手伸进去轻轻抚摸孩子的腿和手,感受着这份无比重要的亲情。
太阳出来了。下班回到家,我却无法入睡,那对双胞胎被从子宫里取出的情形依然萦绕在脑海里。就像尚未发育完全的肺部无力支撑生命一样,我觉得自己现在还无力挽救生命。
晚上再上夜班的时候,我负责的是另一位产妇。她的状态一切正常,看不出有任何问题。今天正好是她的预产期。宫缩越来越频繁,我跟着护士一起,密切白癜风的治疗方法有哪些呢公益慈善北京中科在行动